• 质量发展局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和产品质量处

 

  承担本局工作计划和综合文稿起草、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信访安全保密、资产管理、信息化、党群和其他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拟定实施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承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推进质量学科与人才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处

    负责拟定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开展质量强省(市、县)建设。完善国家质量激励制度措施,组织开展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全国“质量月”活动。负责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测评价处

    负责建立质量伤害监测体系,实施质量伤害监测制度。负责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建设与应用,完善第三方质量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行业和地区质量状况调查。按授权牵头推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加强全面质量责任情况的考核评议工作,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拟定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政策措施,指导地方质量基础建设与应用。承办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召回管理处

    负责拟定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内生产与进口汽车、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缺陷调查与认定、召回监督、效果评估等工作。负责建立召回管理协调机制,指导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质量处

    负责拟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服务质量与安全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负责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建立服务质量协同处理机制,承担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与结果通报。负责完善质量担保制度,承担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监督管理。承担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的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实施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负责建立服务质量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服务质量标识与评价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