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监督管理规定宣贯座谈会在云南召开
  • 发布时间:2023-05-06 16:31     信息来源:质量监督司

  为推进《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有效实施,5月5日,质量监督司在云南昆明召开宣贯座谈会,详细解读“两个规定”条款内容,深入研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督条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细措施、更实工作、更严作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宣贯解读,推进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两个规定”落地见效,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