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合肥市包河区恒尊烟酒经营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发布时间:2023-10-11 10:05      信息来源:信用监管司

2023年5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反映合肥市包河区恒尊烟酒经营部涉嫌销售假酒。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古井贡酒1瓶,货值金额310元。执法人员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当事人在2023年内曾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古井贡酒被包河区市场监管局查获,处以没收侵权白酒2瓶和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此次违法行为系当事人在五年内实施的第二次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且两次违法行为间隔时间短,主观故意明显、性质恶劣。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