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黄冈“四同”工作法持续推进列严工作
  • 发布时间:2023-09-22 12:11      信息来源:黄冈市市场监管局

今年以来,湖北省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称列严工作)为抓手,针对列严工作条线融合不深入、判定标准不统一、部门协作不顺畅、考核运用不及时等问题,坚持运用“四同”工作法,确保列严常态化、规范化。截至目前,该局共列严45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列严21起,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严24起。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责任同担。印发《关于成立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由执法办案业务、信用监管业务两位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专班,明确信用监管机构牵头抓总,各县(市、区)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列严由信用监管分管领导审批,行政处罚案件列严由分管执法领导审批。围绕线索排查、案件查处、失信惩戒、重点监管、集中曝光等5个环节,制定信用监管、执法稽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监督等职能科室分工协作流程,推进列严工作在各业务条线进一步融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体系。

二是坚持“案”“列”同步。明晰列严标准,对同一经营主体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列严工作同步实施,在案卷材料中增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指引,将列严工作纳入“打假治劣”“铁拳行动”“长江禁捕”等专项行动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内容。推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出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情形法律法规清单79条》,细化工作流程,明晰列严标准,做到“严查快办、应列尽列”。

三是坚持“府院”同行。畅通联合机制,协同法院、市信用办(市发改委)筑牢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将市场监管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与法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刑事判决当事人名单”信息共享并及时推送。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有效期内,制作《建议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抄告书》,将生效法律文书抄告市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启动列严告知、听证、送达、异议处理等程序,经审批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予以公示。与市法院、市信用办(市发改委)共同开展列严专项治理宣传活动,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失信企业进行公示曝光,实行联合惩戒。对主动改正、积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修复,进行正向激励,构建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信用监管新格局。

四是坚持奖惩同用。印发《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督导的通知》,整合评先表优“工具箱”与列严工作挂钩,围绕总局部署的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集中用餐食品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列严工作督导。为提升工作实效,激励各县(市、区)局列严工作积极性,市局对列严专项治理行动成绩突出单位,优先推荐为表扬激励对象,并优先申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项目;对列严工作推进迟缓、督导不力的单位,与各项绩效评价、考核激励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