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州市局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立足法制部门监督制约与审核把关职能,不断优化执法监督方式,在全省系统首推“一案一评”考评机制,倒逼、指引监管执法上下游共同提高办案能力和案件质量,以评促改、以评提能、以评促建。全市系统执法质效得到有效提升,案件连续两年入选年度全国食品安全执法稽查十大优秀案例,连续两年实现行政处罚案件“零舆情、零上访、复议零纠错、诉讼零败诉”。
一、抓牢制度引领,打造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新亮点
一是建强“质效标准”强引领。坚持将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从办案时效、案管系统规范应用、执法程序、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与量罚、文书质量六个维度全面建构起符合市场监管执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考评指标向更高履职要求和更加科学实用靠近,进一步置顶“高质效”、 立好“风向标”。
二是推行“审评同步”提质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一案一评”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全市系统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在案件核审环节开始即对每个案件“量一量”“称一称”。同时对案件质效进行动态跟踪,实行正负向加扣分制——被评为典型案例的,正向追加评查分;被纠错或因违反执法办案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反向追扣评查分,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评价情况和案件问题一并记入办案人员执法档案,实现全面反映干部执法业绩。
三是完善“分级评查”促落实。对基层所办案件实行初评和复评双重把关、叠加式考评。初评由基层所案件审核人员在审核阶段进行评分,并将评分表附卷报各县市(区)局法制机构备案;复评由各县市(区)局法制机构组织实施,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抽取各办案单位不少于30%的非经法制机构审核的案件进行评分,确保质效评查有序推进。
二、抓牢监督闭环,强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保障
一是专项监督抓落地。出台《关于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监督方式和结果应用,压实业务机构职责,推动执法监督从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中转变,全面打造“机制更优”的执法监督体系。瞄准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处罚权力事项行为,部署开展了产品质量类、食品安全相关类、轻微违法“三张清单”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活动,查摆问题全面准确、分析原因深刻透彻、整改措施得力,让执法监督长出“牙齿”。
二是常态评查见长效。印发《行政执法案件常态化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一体推进线上线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加强省局案卷评查系统的深度应用,积极落实线上“审核-评查-监督”新模式,提升法治监督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抽调法制尖兵成立案件评查工作组,以市局统筹、每月“点题”、县市交叉的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频率从原来的每半年1次调整为每月1次,强化问题通报、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因地制宜推落实。各地法制机构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退卷补正,并对共性问题制发法制提示书或法制警示书,为执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保障,引导执法人员拓宽办案思路,全面提升法治共享水平。如黄岩区局针对基层所法制员缺乏统一审核标准、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罚免罚存在把握尺度不一等问题,此类案件统一调整为由局法规科审核,同时制发法制提示书。温岭市局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案件在线指导监督“揭榜挂帅”应用场景试点优势,推动应用系统与业务工作深度整合,实现“一案一评”审评全过程上线案件管理系统。
三、抓牢成果运用,释放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高效能
一是以晾晒季度积分促改。执法办案积分的计算、排名和晾晒等工作由各县市(区)局法制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各地根据案件“一案一评”评分结果,分别对办案机构、案件主办人员、案件协办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并对每季度的排名结果进行晾晒,以“先进”示范“落后”,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改进提升。
二是以强化积分运用向好。规定执法办案积分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与评先评优相挂钩、与干部人事制度相挂钩,将此作为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干部任用的一项依据。倒逼案件办理提质增效,激励执法人员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营造比学赶超、力创精品、力办铁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是以细化激励措施向优。各县市区局在市局文件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激励措施,将案件主办人年度积分作为评选“执法办案能手”的重要依据,将办案机构年度积分作为优秀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以正向激励促进执法人员和各办案单位积极进取。部分县市区局将办案积分与办案人员年度考核进行捆绑,明确年度办案总积分排名前列的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等级获评优秀或向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为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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