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标创(司)函〔2026〕8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关于征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化学气相沉积涂层分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通知》(市监标创(司)函〔2026〕33号)要求,经审核,现对符合申报要求的2家单位(见附件)进行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可向我司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一、电子邮件:chenjz@ncse.ac.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具体技术机构编号秘书处、对口单位意见”。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邮编:100026,电话:1831035818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具体技术机构编号秘书处、对口单位意见”。
三、传真发送至:010-82261030。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5月18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申请承担ISO化学气相沉积涂层分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申请承担ISO化学气相沉积涂层分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名单
序号 | 技术机构编号 | 技术机构名称 | 申请类型 | 申请单位名称 |
1 | ISO/TC 107/SC 10 | 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技术委员会化学气相沉积涂层分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国计量大学 |
2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
3 | 对口单位 | 中国计量大学 | ||
4 | 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