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应用评价通用要求》
    国家标准解读材料
  • 发布时间:2026-09-30 16:32     信息来源:标准技术司

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T 47958—2026《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应用评价通用要求》

二、标准制定背景

当前,平安中国、数字中国建设持续纵深推进,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公共安全信息应用已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场景与重要支撑。现阶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评价已具备一定工作基础,但公共安全信息应用领域仍缺乏系统完善的统一评价标准,各地普遍存在评价尺度不一、建设效能难量化、民生感知难衡量等共性问题。

为科学研判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风险类型与现存短板,构建一套客观公正、系统完备的评价体系,精准衡量城市安全治理水平与运行效能,助力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者全面掌握城市公共安全现状、持续提升治理能力,特制定本国家标准。

三、标准主要内容

标准围绕四大维度构建评价框架:首先,明确适用范围,聚焦公安行政管理服务领域,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核心,推动治安、交通、出入境等高频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兼顾底层信息系统评价;其次,设置分级评价指标,构建治安、交通、出入境三类一级指标,并细分可量化的二级指标,覆盖业务覆盖度、办理便捷度、运行稳定性、服务满意度等维度,确保可落地、可核验;再次,统一评价方法,规定权重确定、指标计算、结果分级等规则,采用定量统计与定性评估结合,保障评价过程科学、结果可比;最后,规范实施流程,划分为评价目标与主体确定、工作计划编制、实施评价、结果报告四个环节,明确各环节质量要求,形成闭环管理。

四、标准实施意义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立足我国城市公共安全智慧化建设与公安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实际需求,精准聚焦公共安全信息应用领域评价标准缺失、评价方法不统一、建设成效难量化的行业痛点,填补了国内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应用评价领域的标准空白。

(一)统一技术评价标尺,破解信息应用系统评价方法不成熟难题

针对由前端服务终端、业务办理系统、数据共享平台共同构成的公共安全信息应用系统长期评价口径不一、判定标准各异、技术方法缺失的行业难题,该标准构建了覆盖业务场景、技术链条的统一评价体系。标准围绕治安、交通、出入境三大核心领域搭建分级评价指标框架,明确核心评价维度,同时统一权重赋值规则、指标无量纲化处理方法与综合得分计算模型,规范从指标设定、数据采集到结果输出的全流程评价要求,通过评价有效指导各地破除信息壁垒、提升系统兼容性与运行稳定性,推动公共安全信息应用建设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二)量化建设运行效能,破解建设投入效果缺乏系统测评难题

针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用建设“重部署落地、轻效果评测”的普遍现状,该标准建立了覆盖建设、运行、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效果测评机制。标准以实际业务价值为核心导向,将在线办理覆盖率、事项即办效率、服务渠道丰富度等可量化、可核验的指标纳入测评体系,通过科学的加权计算模型精准衡量建设投入的实际应用价值与治理效能,推动城市公共安全信息应用从“规模扩张型”向“效能提升型”转变,实现建设资源效益最大化,助力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向精细化、高质量方向升级。

(三)锚定民生服务导向,破解市民智慧安全获得感评价难的难题

针对市民对城市“智慧安全”建设的体验感受缺乏系统评价路径、群众获得感难以量化衡量的现实问题,该标准将便民服务导向贯穿评价体系全过程,构建了供给侧效能与需求侧感受相结合的评价维度,设置贴近群众体验的评价指标,从服务供给侧精准反映市民办事的便捷度与获得感,推动公共安全信息应用建设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倒逼服务流程优化与服务质量升级,让“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群众,切实提升市民对城市智慧安全服务的感知度、认同感与满意度,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