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GB 38185—2026《重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二、标准制定背景
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是重要的车辆主动安全控制技术,在防抱制动系统(ABS)和牵引控制系统(TCS)等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控制不同车轮的驱动力和制动力,保证车辆在极限工况下具有良好的方向稳定性和响应特性,对于车辆重心较高的中重型载货汽车、牵引车和客车等,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还具备侧翻稳定性控制的功能。ESC在提高汽车主动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方面具有显著作用。
国际层面上,已经通过联合国技术法规UN R13等,将ESC作为强制安装的安全装置;我国也通过GB 7258—2017、JT/T 1094—2016、JT/T 1178.2—2019等标准,对部分客车、营运车辆提出了强制要求。将GB/T 38185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既有利于引导和规范重型汽车ESC的应用,也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法规要求接轨。此外,ESC也是保障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对于制动控制的重要执行机构,推动ESC的强制管理对于汽车智能驾驶技术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基于GB/T 38185—2019《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修订,主要技术内容参考联合国技术法规UN R13及FMVSS 136等对于重型汽车ESC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国内情况进行了部分调整。
标准适用范围为M2、M3、N2、N3类车辆的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并明确专用作业车不适用。标准规定了ESC性能要求,主要包括方向稳定性和响应特性、ESC故障监测、ESC关闭控制装置和其它系统控制装置、ESC关闭信号装置和重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要求五部分。其中功能安全要求为新增内容,在具体实施层面,检测机构按照新增的附录A及相关要求开展文档审核和验证确认试验。标准还进一步明确了ESC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考虑到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明确对于重型汽车,通过J转向试验对ESC功能性能进行验证评估。此外基于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反馈,对于3.5t~12t之间车型的车速指标进行了调整,以适用于不同车型的具体需求。
四、标准实施意义
GB 38185—2026《重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汽车制动标准体系,标准实施后,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将全面纳入重型汽车产品准入强制管理,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各类车型要求必须安装相关产品,对于提升车辆制动安全性、降低事故发生率、夯实产品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