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逾19万户市场主体经营异常
  • 发布时间:2015-07-23 08:32     信息来源: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近日披露,截至6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6.8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3.65%;未年报市场主体71424户,占7.52%。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7.6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4.5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84.48%;未年报市场主体89185户,占7.14%。

  年报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紧紧围绕强化企业信用信息监管这一中心,切实加大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督办力度,开展了政策宣传、全员催办、领导包干、通报约谈、逐户排查、友情代办、适时抽查、定期考核、加强协调、依法管理经营异常名录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年报公示催办工作,自治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各类市场主体193183户,其中企业53108户、个体工商户128886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农民专业合作社11189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被限制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业务时,登记业务系统设置明显提醒限制功能。工商部门通过管理公示信息、抽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手段实现政府监管职能,更好地服务政府管理,为政府各部门开展协同监管、信用约束和管理决策等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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