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计量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5-14 15:20     信息来源:计量司
 

国质检量〔2012〕245号

 

 

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计量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为了激励广大计量从业人员的学习热情,提高计量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促进社会对计量工作的了解、关心和支持,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举办“全国计量知识竞赛”活动。

一、参加竞赛的人员与竞赛的知识内容

“全国计量知识竞赛”活动面向全社会从事计量工作及关心计量事业的人员。竞赛试题的题型及命制范围主要参照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要求。

二、竞赛的组织实施

(一)“全国计量知识竞赛”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承办,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协办。国家质检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活动组委会。由蒲长城副局长担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成员由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国务院相关部门、相关中央企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派员组成(组委会名单见附件)。

(二)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成立相应组委会负责本辖区的竞赛活动。

(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动员全社会计量相关人员积极学习竞赛的计量知识,然后由地(市)、省逐级竞赛选拔,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鼓励,最终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选拔三名队员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的决赛。

国务院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可通过竞赛选拔组队参加决赛。

(四)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竞赛活动方案报组委会,在竞赛活动期间可随时将竞赛开展情况报组委会,组委会将跟踪和掌握各地竞赛进展情况,同时在国家计量基标准资源共享平台网站(www.nms.org.cn)发布和报道。为了方便参赛人员学习提高,国家计量基标准资源共享平台网站将提供相关知识解读。

(五)决赛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并以每队3名队员的笔试成绩之和为该代表队的成绩,最终决出一等奖1个队、二等奖2个队、三等奖5个队。

质检总局将对决赛获奖代表队、竞赛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启动,11月底前结束。

5-10  各地动员相关人员学习竞赛所涉及的知识和逐级组

织竞赛。10月15日前上报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11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

联系人:张  驰(010)82261855

传真:(010)82260128

Email:zhangc@aqsiq.gov.cn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计量基标准资源共享平台)

联系人徐学林(010)64524250

  毅(010)64524252

传真:(010)64218639

Email:taoyi@nim.ac.cn

附件:“全国计量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计量  竞赛  通知

抄送:计量司、科技司、人事司、机关党委,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2年5月10日印发

录入:宫                                 校对:张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