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近日,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自2023年1月开始,至7月结束,采取全面自查清理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清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重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二是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三是违法违规实行差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四是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
此次清理将有效促进行政主体提升公平竞争意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