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强产业政策与公平竞争政策协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工作。
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工作坚持“谁制定、谁评估、谁清理”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为依据,兼顾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协调性、公平性等要求。根据评估结果,各地区、各部门对产业政策实施保留、修改、废止等分类处置。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工作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出台且现行有效的各项产业政策,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下一步,扬州市将探索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制定和调整产业政策的必要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评估,防止出台并及时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