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纠正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发布时间:2023-05-09 10:00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21年4月8日,当事人以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印发《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现将〈哈尔滨市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作为组织共享单车招标投放和停放秩序管理等工作的依据,……”。2021年4月16日,当事人委托第三方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哈尔滨市共享单车投放份额招标(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项目设立三个标段,其中自行车两个标段、助力车一个标段,要求兼投不兼中。当事人与三家中标单位分别签订了《共享单车规范停放管理协议》。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由中标企业提供哈尔滨市主城区共享单车服务,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企业参与该区域共享单车市场竞争,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废止相关文件,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相关协议自动解除。当事人向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表示将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凡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必须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