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执法公告
2017年8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7月24日对鄂尔多斯市三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垄断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本案作出中止调查决定。因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了整改承诺,未出现法律所规定的恢复调查情形,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于2016年12月14日对本案作出终止调查决定。现予公告。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