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2月7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fldj@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