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准委,总局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电梯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推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深入开展,提升电梯安全水平,总局决定召开全国电梯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当前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等相关情况,提出工作措施,部署当前电梯安全监察重点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
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三、会议形式
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总局机关办公楼419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频会议室。有条件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分会场。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总局领导,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标准委、办公厅、法规司、质量司、监督司、执法司、计财司、质检报刊社)相关负责同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有关同志,特种设备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特种设备处(科)、应急机构有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分会场于8月6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保持视频终端开机状态,参加会前联调;8月7日上午8时30分视频终端准时开机。总局视频主控室联系电话:010-82260325。
(二)联 系 人:郝刚
联系电话:010-82262243
传 真:010-82262262。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