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电梯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5〕876号)
  • 发布时间:2015-08-04 15:04     信息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标准委,总局有关司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电梯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推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深入开展,提升电梯安全水平,总局决定召开全国电梯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当前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等相关情况,提出工作措施,部署当前电梯安全监察重点工作任务。

二、会议时间

201587(星期五)上午10时。

三、会议形式

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总局机关办公楼419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视频会议室。有条件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分会场。

四、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参加人员:总局领导,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标准委、办公厅、法规司、质量司、监督司、执法司、计财司、质检报刊社)相关负责同志,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有关同志,特种设备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分会场参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局领导、特种设备处(科)、应急机构有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分会场于86日下午1430分至17时保持视频终端开机状态,参加会前联调;87日上午830分视频终端准时开机。总局视频主控室联系电话:010-82260325

(二)联 系 人:郝刚

联系电话:010-82262243 

    真:010-82262262

 

 

 

质检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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