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上报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总结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27号)
  • 发布时间:2010-06-04 09:08     信息来源:
 

质检特函〔2010〕27号

 

关于上报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自2009年5月1日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2009年7月3日颁布的《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令第115 号)实施以来,各级质监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通过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追究、汲取事故教训、完善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但是,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机构、队伍、制度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协调相关部门和处理善后事宜难度较大等突出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了总结各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改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请认真总结一年来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情况。特种设备事故起数、种类、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故报告、调查、批复、处理和结案情况;有无瞒报、漏报事故的情况;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构、队伍、制度情况;建立与安监、公安、监察、检察、工会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向地方人民政府报送事故报告批复情况;其他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

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请收集汇总在专门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建设,事故报告及时性、准确性,事故原因分析和汲取事故教训,事故报告批复、责任追究,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建议。从完善技术规范、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加强机构、队伍、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特别是从建立事故原因分析、汲取事故教训、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有效工作机制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除以上三个方面外,若还有其他突出问题和建议,请一并报送。请尽可能附上一些典型案例说明材料。

总结一年来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改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职责,具有重要意义。请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调查表》,于2010年6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和调查表报送总局特种设备局。

联系人:刘三江

  话:82260188

  真:82260190

  箱:liusj@aqsiq.gov.cn

 

附件: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