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工作报告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7-04-04 16:26     信息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总局于3月30日召开了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视频)。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纪正昆司长作了题为《提升监管效能 加快质量振兴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对2006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围绕增强监管效能,加快质量振兴,努力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主题,从抓有效性、抓规范性、抓科学性,努力提高工作层次和监管水平等方面对2007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部署。现将工作报告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狠抓贯彻落实,按照总局要求,扎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

 

                          〇〇七年四月三  

 

 

     
提升监管效能  加快质量振兴

为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作出新贡献

——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纪正昆

(2007年3月30日)

同志们:

    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了。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总结过去一年的质量监督工作,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增强全国质量监督战线加快实施质量振兴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持续科学发展,为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总局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长城局长出席今天的会议,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作工作报告。

一、去年工作的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国质量监督战线按照“十一五”全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总体要求,厚基础、强能力、抓实效、促发展,推进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新进展的重要一年。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抽查工作不断提高有效性。全年共对14843家企业生产的264类、17613种产品开展国家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77.4%。不断加大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妇幼用品、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用品等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占全年抽查总量的66%;深入开展月饼、粽子、烟花爆竹、电热毯、制动液、冷却液等时令性民生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发挥了保障安全、引导消费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可比性跟踪抽查,中小型企业及其产品的跟踪抽查占全年抽查总量的80%,比往年高11.8%。特别对白酒、烟花爆竹、复混肥、荧光灯、喷雾机(器)等产品的产业集中地连续开展跟踪抽查,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加大国家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布产品抽查结果,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大力宣传,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坚决曝光。及时下发抽查通报,指导各地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实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举办培训班等后处理制度,国家监督抽查的威慑力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各省质监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抽查工作的经费支持,进一步突出抽查重点,加大抽查力度。全年全国地方财政共投入2.3亿元,共对17.2万家企业的22.8万批次产品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平均抽查合格率83.2%。

(二)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召开全国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座谈会,就《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以切实加强后续监管,确保生产许可制度的生命力和有效性为主题,对新时期深入贯彻《条例》,努力开创生产许可工作新局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积极启动省级发证工作,按照分批进行、加强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将建筑外窗、验配眼镜等两大类产品首批下放省级发证,共对479家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书。制定实施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对省级发证工作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紧紧围绕“七个安全”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对现行生产许可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包含50 大类、330种产品的新的发证目录范围,将在进一步协调有关行业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发布;切实把后续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06]500号),着力解决“发证严、保证难、查处慢”的突出问题。对复混肥料、汽油机两类发证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对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省、11家获证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4家企业依法吊销许可证,对其余7家不合格企业责令停业整改;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审查、检验等许可证工作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实施生产许可工作“十要,十不得”纪律规定,加强对受理、审查、检验、监督、查处等各个环节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对水泥、人造板两类产品的95家发证检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6家存在严重问题的检验机构取销发证检验资格,对15家存在较多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组织全国深入贯彻《条例》,制定实施关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进一步规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06]499号),完善10项配套管理规定,修订107个发证实施细则,举办52期宣贯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不断打开新局面。着力促进检验机构加快发展,加大能力提升步伐。组织开展全国检验机构能力调查,科学制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十一五”检验机构要在30大类产品加强能力提升的总体目标,指导全国检验机构在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实现重点突破。认真组织实施2006年食品、建材、妇幼用品检验能力提升项目,并继续将其纳入2007中央财政专项预算。组织有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国家公益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水平。围绕质量监督中心任务,积极做好国家质检中心的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召开全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座谈会,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检验机构监管和发展工作。制定实施《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若干意见》,建立了加强检验机构的“七项制度”,提出了检验机构严格自律的“八项要求”,规定了落实监管责任的“一个督察”和“二个追究”,大力推进机构监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严格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提高水平”的思想,全面推进机动车安检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安检机构设置规划》、《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办理程序》、《安检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国依法、科学、高效开展资格管理工作。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对安检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个别机动车安检机构违反检测规定、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严厉查处,有力地规范了机动车安检行为和安检市场。

(四)产品免检工作不断增强科学性和规范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免检力度,严格审查要求,2006年共对66类1806家企业实施国家免检;全面总结免检制度实施成效,对2006年以前获得免检资格的2152家企业发展状况开展全面普查。调查显示,免检制度扶优扶强、扩大出口、减负增效的有效作用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获得免检后企业的产量年均增长26%,产值增长34%,销售增长38%,市场占有率增长21.00%,利税增长56%,出口创汇增长高达214%,年均减少监督抽查6—8次,减少检查费用约50万元;着力加强免检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免检制度理论研究,完成免检制度研究报告,为准确把握、科学回答免检制度本质、免检法律责任以及免检与监管的关系等问题准备了有效的理论武器;切实加强免检工作管理,科学制定免检条件,规范申报程序,完善工作文书,不断提高免检工作的科学性;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依法加强免检企业后续监管,积极保障免检企业的应有权益,切实维护免检制度的权威性。

(五)质量申诉处理和鉴定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功能。各地质监部门本着“维护消费权益、保障民生安全”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受理、秉公办事、正确疏导、合法合理”的原则,切实加大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和鉴定管理工作,优质高效地为民排忧、为企业服务,取得了突出成绩。2006年全国共受理产品质量申诉50128件,处理48030件,有效调解质量纠纷,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共受理质量鉴定申请897件,涉及产品价值总额2.6亿元,为司法工作和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充分发挥全国产品质量申诉中心的管理职能,着力完善质量申诉和鉴定工作体系,通过网上申诉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申诉处理和鉴定管理的工作效能。

(六)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制定实施《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按照“六个围绕”和“七个安全”要求,融合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国家免检和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将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3个方面的66类622种产品作为监管重点,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手段、鼓励措施、产业政策和今后的措施建议,成为指导和统一全国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制定工作,组织上海、吉林、浙江、山东、湖南、广东等6省(市)起草了《条例(草稿)》,并积极取得国务院法制办的支持;大力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金质工程”总体部署,积极做好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和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的开发工作。建立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网站,搭建全国质量监督工作的信息平台,努力增强公开、透明和效能;全国各地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围绕构建“重点突出、制度完善、支撑有力、机制长效”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在创新推进质量监督工作方面不断拿出新举措,取得新进展。特别是浙江、上海、山东、广东、黑龙江、新疆、陕西、云南等地紧紧围绕本省产业产品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抓准质量监督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服务效能,加快管理创新,建立长效机制,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同志们,一年来质量监督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这得益于总局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更是全国质量监督战线的同志们团结奋进、大胆创新和扎实工作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监督司,向全国质量监督战线,特别是长期在基层一线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地感谢和诚挚地敬意!

   二、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

2007年是质量监督工作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1996年12月24日,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到今年已经十周年。从今年开始,将进入《纲要》实施的最后攻坚阶段。当前,质量振兴仍然任重道远,质量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高的状况还没有发生根本转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长期未突破80%,还未达到《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尽快扭转产品质量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面。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质量监督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尽快建立依靠法制、加强服务、强调责任、着眼效能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质量监督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有效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坚持服务大局的宗旨,坚持监管和服务两手抓的基本原则,尽快适应和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战略部署的新要求。四是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后劲还不足,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克服制约发展的重重困难,进一步夯实技术机构基础、法制保障基础和人才队伍基础,努力推进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持续科学发展。

为了加快推进实施质量振兴,国务院和总局还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对新形势下的质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做好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按照总局关于加快实施质量振兴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快管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关于2007年各项工作,监督司已经下发比较详尽的工作要点进行了具体部署。在这里,我主要围绕加快实施质量振兴,重点强调需要突出抓好的三方面任务。可以概括为“三抓两提高”,既通过抓有效性、抓规范性、抓科学性,着力提高工作层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一)抓有效性,着力提高质量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找准质量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质量监督服务民生、促进经济、保障安全的有效作用。

第一,着力加强对农用产品的综合监管,把提高农村社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将2007年确定为农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年,总局将安排对化肥、农地膜、农机等17大类农用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各省也要集中力量切实加大对农资产品和农用消费品的专项抽查和集中整治力度。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县基层监管力量,切实加大对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向农村社会流窜,严防不合格产品坑农害农。三是对化肥、农机等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涉农产品及企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现场审查,从生产加工源头切实保障农用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加大农用产品免检力度,大力宣传和树立一批面向农村、质优价廉、农民青睐的国家免检产品,使其成为农村市场主导,不断提高农民消费层次和安全保障水平。五是切实加大对农民和农村社会的质量服务力度,高度重视、积极解决农民群众投诉和反映的质量问题,引导和支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积极开展“送检下乡”活动,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通过共同努力和综合治理,使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质量监督威力和质量振兴成果。

第二,严格资源、能源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是围绕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结构调整和保障生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生产许可范围。二是对高耗能、高耗资产品以及危及安全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生产条件不能保障质量安全、能源资源消耗不符合国家规定、工艺装备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生产企业,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书。对节能产品、再生资源产品、耗能替代产品加快准入许可步伐。通过实施严格的生产许可,依法淘汰高耗能、高耗资产品和落后工艺技术,坚决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今年总局将对复混肥、电热毯、汽车制动液、人造板、蓄电池、农药、眼镜、建筑外窗、建筑防水卷材、燃气器具10大类重点产品行业开展专项整顿,对无证生产和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省局发证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发证进度,确保发证质量。

第三,切实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一是国家监督抽查将从今年开始,在制定实施全年重点抽查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按季度突出监督抽查工作主题,切实唱响监督抽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促进和谐的主旋律,进一步提升国家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全年将继续着力加大对食品、日用消费品、弱势群体用品、建筑材料等4大类民生产品的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加快实现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同时,在4个季度分别开展以“服务农业生产”、“促进节能减耗”、“关注弱势群体”、“保障民生安全”为主题的专项监督抽查。二是省级监督抽查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监督抽查的统一和融合,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全国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继续将中小型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和企业巡查,加强对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切实加强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曝光力度,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区域性质量问题,探索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对缺陷产品及时退出市场,防止引发大面积质量滑坡,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进一步发挥国家免检扶优扶强的有效作用,促进我国产业产品企业整体竞争实力的不断提升。要着力将免检制度建设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兼具政府监管和宏观调控双重功能的有效制度。一是从今年开始,切实将自主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自主品牌作为免检的重要条件,通过实施免检制度,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优先支持具有科学发展能力的优秀企业和优良品牌加快发展。二是着眼于促进我国优势产业发展、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研究制定“十一五”免检产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目录规划,逐步加大对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以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免检力度。各地要找准免检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围绕地方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从源头抓起、从培育入手,积极支持更多优秀企业获得产品免检资格,加快提升区域经济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水平。三是要切实加强免检企业后续监管,维护免检制度权威性,加快形成“严进严出、能进能出”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免检企业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重大变化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查处制度。对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能完全履行免检义务的企业,切实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依法取消免检资格。

(二)抓规范性,着力推进质量监督依法行政。要重点做好以下3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督法制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快《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制定步伐。对已形成的《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积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尽快进入国务院立法程序。二是要配合《条例》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大相关法规的修订力度。要总结《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总局13号令)实施经验,将其修订为更具指导作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以此规范包括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实现全国抽查工作的统一性。要顺应免检工作改革创新方向,进一步修订实施《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9号令)。三是要抓紧完成《许可证发证目录》的完善和报批工作。积极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意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年内正式向国务院报批,尽快向社会公布目录,推动生产许可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能力建设。一是按照总局“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兴检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升,组织各省尽快落实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食品、节能产品与再生能源利用产品的能力提升,积极开展公益性科研项目攻关工作。二是推进全国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国检验技术专家库。重点加强妇幼弱势群体用品等重点产品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开展市县基层检验机构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加大对基层检验机构的政策扶持,大力促进市县级检验机构加快发展。三是加快检验收费标准的修订进度。经过4年多的艰苦努力,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积极进展,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原则同意。总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各省局也要积极做好与本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在上半年发布实施新的《收费标准》,为促进检验机构加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四是切实加强检验机构监管,以监管促发展。要全面贯彻实施《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若干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实效。要深入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加快安检机构的资格审批和后续监管工作。要深入实施《机动车安检机构规划设置管理规定,各省局必须按照总局提出的设置规划原则,搞好本省的设置规划,报总局批准后,严格按规划实行审批。总局今年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省设置规划和资格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建设。要按照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好一支政治可靠、素质全面、奋发有为的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队伍,锻炼出一支工作扎实、认真严谨、责任心强的审查员队伍,培养出一支技术精湛、业务过硬、甘于奉献的技术检验队伍。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质量。今年要继续组织开展对生产许可审查部的工作抽查,对承担许可证发证检验和监督抽查任务的检验机构开展检验能力比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素质水平。要着力加大对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组织检验业务骨干赴加拿大政府检验机构进行交流培训,在电气产品领域试点推行检验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要加大对许可证工作、免检工作和安检机构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三是坚持依法监管,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把合法与合理相一致、效能与便民相一致、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等依法行政要求落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进一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规要追究”的权责观念严格执行准入许可和监管责任追究,不断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抓科学性,着力加强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创新。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管理创新的要求,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推动质量监督工作进入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第一,继续制定实施好《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广泛听取全国对《监管指南(2006年版)》的调整建议,考虑地方经济特色,统筹全国监管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制定实施2007年度《监管指南》。对《监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使其成为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统一和指导地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纲。

第二,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技术法规体系。一是继续完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结合产业特点和发展水平,完善资源节约、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等新要求,不断提高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快建立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系统,统一全国监督抽查技术规范。今年要率先完善食品、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4大类重点产品的抽查细则,逐步形成监督抽查技术法规库。三是启动制定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和申报细则,对今年实施免检的产品全部制定科学、规范的技术要求。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在今年初步形成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国家免检相互配套和协调的产品质量监督技术法规体系的框架。

第三,加快“金质工程”和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监管模式转变、提高监管水平的根本途径。一是按照总局总体部署,本着“业务融合、上下联通、数据完整、功能完备”的思想,切实做好“金质工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二是在加快推广试用、积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生产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力争2007年底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三是配合业务工作的创新发展,积极改版完善质量监督工作网站,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公众服务和信息互动功能。

第四,加强对全国产品质量状况的科学分析。组织对《质量振兴纲要》实施十年来的全国产品质量抽查结果进行全面统计,科学把握全国产品质量总体形势,认真分析当前突出存在的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研究形成全国产品质量状况的权威报告,为新时期进一步加强质量振兴、加大监管力度、加快促进我国质量整体水平的稳步提高提供科学依据。

同志们,2007年质量监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勇于创新、大胆开拓、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质量振兴,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