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该《重点举措》按照强市场促公平、强服务增便利、强法治稳预期、强开放提质量、强改革抓创新的总思路、总要求,从市场监管领域的十个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措施。《重点举措》的发布,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行动指南,为各地直面企业热点关切提供了工作指引,系统性地凝聚起了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各类有利要素和支撑力量。
围绕全面贯彻落实《重点举措》部署要求,四川将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建设高标准市场治理体系的准入、竞争、消费、执法、服务等五大关键环节,找准经营主体的关注点、具体事,着眼“小切口”探索突破,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四川工作清单”落实落细:
一、着力围绕降本减负,进一步优化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
《重点举措》提出,营造便利规范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准入退出环境。市场准入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规范化水平需要持续用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亦是刻不容缓。在实践工作中,破除限制经营主体准入、退出、迁移的各项制度性障碍,进一步推动降本减负,还需深耕细作。四川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统领,以深化经营主体发展“三朵云”服务为着力点,针对经营主体投资落户的“营商需要”,打造营商环境“云地图”2.0版,探索跨区域“云注册”模式,推行覆盖企业开办、变更、注销以及“个转企”等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服务。针对“办照容易办证难”,推行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实现许可核发、消防检查等5个事项的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结果实时反馈。针对“登记容易迁移难”,拓展推行川渝跨区域“云迁移”,将申请、调档、迁入登记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实现经营主体在川渝两地迁移一次申请、一地办结。
二、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竞争环境。
《重点举措》强调,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要求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竞争。根据近期的市场秩序满意度调查反映,当前企业对招投标机制的满意度相对不高,对执法检查实行“综合查一次”有所期盼。针对上述反映的突出问题,四川将深入清理招投标领域隐形门槛,加快制定《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协同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破除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将有效破解多头执法扰企问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级确定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广“一个部门主导、多个部门联动”的“综合查一次”模式。探索执法检查备案机制,除应急事件、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外,原则上未经备案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
三、着力加强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惩罚性赔偿是发挥社会监督的重要制度机制,对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和震慑严重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举措》要求,依法规制职业索赔行为。强调对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要从严审查,准确把握投诉受理范围、举报立案条件等。为切实提升投诉举报处理的质效,四川将在绵阳等地试点建立与司法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同机制,重点围绕生活消费范围的界定、投诉的受理范围、举报类行政处罚案件的自由裁量因素等焦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全面推动在投诉举报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形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共识和合力。
四、着力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领域法治环境。
《重点举措》强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避免“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合规管理机制。四川将分别从执法主体和经营主体两个维度出发,通过加强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和健全经营主体合规管理机制,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具体来讲,一是探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建立根据积分确定罚款数额的裁量模式,并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市场主体登记等9个市场监管领域的常见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因素并赋予相应积分。二是着力推行合规经营引导,创新推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照后第一课”的普法方式,制定促进平台企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工作清单,开展竞争合规标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三是试点推行涉案主体合规整改,建立涉案主体合规审查评估机制,着力推动涉案主体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条件、流程、管理等方式,实现从根本上消除违法隐患并达到合规经营要求,对于通过合规审查评估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从轻、减轻、免予处罚。
五、着力推行精准供给,进一步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重点举措》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社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抓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需求导向,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企业诉求研究解决机制,支持引导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四川将重点以围绕贯彻落实民营经济“1+2”政策体系为主线,切实优化经营主体发展环境,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着眼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制约发展环境的关键症结,重点从政策清理完善、融资难题破解、拖欠账款清理、资源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五个方面攻坚突破,开展发展环境提升行动。另一方面,着眼于更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全面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两个配套政策,帮助各类经营主体解难题、增信心、谋发展。
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既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四川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动市场监管总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经济师 董若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