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法院受理“瘦肉精”案件59案114人
  • 发布时间:2011-11-25 17:05
 

河南法院受理“瘦肉精”案件59案114人

  

  2011年11月25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瘦肉精”案件59案114人,全部审结。其中,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案1人,58案113人均作出判决。

  据河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袁荷刚介绍,按犯罪性质划分,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1案5人,以非法经营罪判处18案39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33案52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4案13人,以滥用职权罪判处2案4人;按被告人身份划分,共判处生产、销售“瘦肉精”犯罪分子60人,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17人,生猪养殖户36人。

  袁荷刚说,全省三级法院建立了“瘦肉精”系列案件审理台账,实行案件进展情况周报告制度,对审理中遇有重大事项或突发情况,要求及时层报到省高院,省高院结合具体审判工作对“瘦肉精”案件有关罪名的适用,事实、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及量刑平衡等问题进行统一指导。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