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
    全链条管理 筑牢法治硬支撑
  • 发布时间:2026-03-19 10:33     信息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立规、从严审核、全程管控、常态清理,不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一、强化计划引领,推进项目化全周期管理

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入口关,每年年底常态化启动下一年度制(修)订计划征集,细化明确立改废类型、合法性审核时限、责任处室分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执行,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2025年,全局共纳入计划管理19件,完成制修订15件,延期制定3件、撤销立项1件,确保文件制定有序推进、可控可管。

二、创新法治工具,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

严格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要求,创新推出法治工作“三书一函”(《风险提示书》《法律意见书》《提醒建议函》《整改通知书》)工作机制。法制机构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调研、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出具预审意见,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2025年共制发《法律意见书》8份,有效提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与严谨性。该做法被市政府办公厅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点名肯定。

三、深化协同联动,规范联合发文属性审核

针对联合发文的文件脱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的情况,对与外单位联合发文开展专项属性审查,并纳入一体化办公平台信息化管理。2025年共审查联合发文123件,精准甄别并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确保应审尽审、应管尽管。

四、细化过程管控,健全全流程指导约束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属性认定研究,以负面清单形式明晰区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性文件,统一内部认定标准。同时,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标题、发文格式、制定程序等共性问题统一规范,制发4期《立法立规工作提示》。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常态化提醒机制,在到期前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分级预警提示,严防文件过期失效、监管“断档”风险,推动文件管理闭环运行。

五、坚持常态清理,维护制度体系协调统一

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确保制度与上位法、改革要求、职能调整相衔接。2025年对现行有效文件全面梳理评估,共计75件(其中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7件、市局文件68件)。经评估:市政府及办公厅文件继续有效5件、落实修改2件;市局文件继续有效60件、落实修改3件、废止1件、自然失效1件,切实维护市场监管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