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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局稳步推进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8-27 15:34     信息来源:反垄断执法二司

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以来,陕西局按照总局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监管为民、服务企业的理念,科学筹划、守正创新、积极推进,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共办理简易案件69件,交易金额2677亿元,案件平均受理时间11天,平均审结时间18天。

        一是聚焦“合规能力”,强化法规制度宣贯。

结合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及“监管政策共学、风险隐患共查、清正廉洁共促”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通过调研、座谈和发放《经营者集中政策知识手册》等形式,开展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进企业、进律所、进基层活动,实施多层次和全方位普法宣传。在省局和各地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媒体发布修订后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传视频,进一步扩大和传播经营者集中影响力。印制《经营者集中申报指导手册》,在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注册服务窗口发放,方便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在陕西省和西安市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管理系统PC端、手机端股权变更登记和新设合营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环节增加经营者集中预警提示内容,进一步丰富提示场景,增强提示精准性。

二是聚焦“审查质效”,强化理论研究和调研交流。

组织科研院所对全省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新能源、半导体等重点行业竞争状况进行系统研究,分析制约公平竞争的主要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开展西北地区经营者集中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研究,掌握潜在集中者底数并向其发放《经营者集中政策知识手册》,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提供理论借鉴。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需求,提升服务意识,先后赴隆基绿能、紫光国芯、三星(中国)、华天科技(西安)、西安奕斯伟、美光、比亚迪等企业调研,座谈交流企业在经营者集中合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宣贯经营者集中法规制度。   

       三是聚焦“制度建设”,强化审查工作基础。

制定《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试点委托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制度》,对审查责任、审查流程、保密管理、纪律要求、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做到审查工作制度化。对照《市场监管系统行风问题排查整治指引清单》,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的“不遵守审查时限、非简易案件按简易案件办理、故意不受理、案件不予公示和不及时公示”四类问题予以重点关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改正。严格遵照执行总局相关规定和省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十条禁令”》相关规定,加强审查人员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廉洁从政意识。牵头会商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省区五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丝路沿线西北省区经营者集中审查协作框架协议》,深化经营者集中试点审查区域内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交流与协作。    

下一步,陕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经营者集中法规制度宣贯和培训,助力属地企业经营者集中合规体系建设。同时,积极发挥《丝路沿线西北省区经营者集中审查协作框架协议》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委托区域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