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瓶装液化气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 发布时间:2019-12-11 08:27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瓶装液化气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8年7月3日对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2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1、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1号)

2、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2号)

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3号)

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4号)

5、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5号)

6、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6号)

7、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7号)

附件下载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1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2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3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4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5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6号.pdf

湘市监反垄断处字〔2019〕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