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执法公告
2015年第1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反垄断工作职责,于2014年3月19日对北京盛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垄断行为启动反垄断调查,于2014年6月3日对本案作出中止调查决定,并委托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当事人履行整改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见竞争执法公告2014年第14号)。经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了整改承诺,未出现法律所规定的恢复调查情形。经研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于2014年12月24日对本案作出终止调查决定,现予公告。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