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争执法公告2016年第2号 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 发布时间:2016-05-17 15:46

竞争执法公告

2016年第2号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9月对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于2016年3月21日对涉案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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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奥燃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