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纠正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
    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发布时间:2023-05-04 10:00     信息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1月22日,当事人在《关于研究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纪要》中明确:“严格户外广告许可运营监管流程,户外广告设置要严格按照某公司申请……各区和市城管局定期向某公司通报监管情况—某公司定期向各区和市城管局通报运营情况”。2022年3月14日,当事人发布《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一个机制运营”,即由“某公司采取拍卖、租赁或自主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联合某公司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在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指定某公司统一承接办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申报手续,要求各广告经营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广告经营企业参与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整改,主动消除相关影响,废止有关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符合《荆门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需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业主,明确均可自行申报,恢复了相关市场竞争,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