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出台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26-06-12 17:36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本市广告产业发展实际,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6〕3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为广东省首个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系统构建了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认定、监管和服务全链条制度体系,为提升广告产业高水平集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申报与认定、监督与管理、服务与创新、附则内容,共六章,二十条细则。

一是兼顾现实形态与新兴形态。《办法》明确园区形式包含实体园区、泛广告产业园区、虚拟广告产业园区等,为不同区域、不同基础条件的产业集聚提供了灵活路径。

二是强调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办法》规定了设立和退出机制,开展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政策支持、省级园区推荐挂钩,形成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并行的管理闭环。

三是鼓励园区加大创新和服务投入。《办法》引导园区积极服务“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人工智能、超高清等高端设施建设,促进广告生产与科技深度融合,同时加强人才培育和产学研平台建设。

深圳是全国五大广告中心城市之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2025年,深圳市规上广告业营收规模1340亿元,增速28.3%,跃居深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首位,在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省首个市级广告产业园区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全国服务业大会和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的积极贯彻落实,标志着深圳广告业集约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迈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