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正式通过“微塑料”限制案
    相关产品将逐步退出欧洲市场
  • 发布时间:2023-11-03 09:07     信息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讨论多年的微塑料限制案于布鲁塞尔表决通过,借由对REACH法规附件十七的修改,限制微塑料本身及其相关产品在欧盟范围内的投放,从而减少微塑料对环境的污染。

新增的附件十七第七十八条规定:“合成聚合物微粒不得单独作为物质,或为实现某种特性而故意添加到混合物中(且添加浓度大于或等于0.01%(按重量计))投放市场。”同时,本次新增的七十八条中对于“合成聚合物微粒”的定义使用了广义的微塑料定义,即涵盖了所有直径在5毫米以下或长度不大于15毫米,长径比大于3的难以降解的不溶(溶解度≤2 g/L)非天然合成碳基聚合物颗粒或纤维(占总颗粒质量1%及以上)。对适用于豁免的聚合物降解判定标准和溶解度的测试标准,本次修改也在提案附录15与附录16中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豁免情况以及对应的信息通报、标识要求。

本次修改,除微塑料作为物质本身受到影响外,涉及的常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用于人造运动场表面的颗粒填充材料;(2)添加了微塑料的化妆品,其中微塑料用于多种目的,例如去角质(微珠)或获得特定的质地、香味或颜色;(3)含微塑料的洗涤剂、织物柔软剂、闪光、肥料、植物保护产品、玩具、药品和医疗设备等。

此次欧盟微塑料限制要求的出台,预计可为欧盟减少70%的微塑料污染,并在未来20年内累计减少约50万吨微塑料垃圾,将有力推动欧盟乃至全球微塑料治理的进程。但面临着日益繁复的REACH法规限制,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无疑也提高了我国企业的竞争门槛与风险,需要相关企业积极应对,及时关注输欧产品是否符合管控要求,以便从容应对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