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大利亚拟全面禁用含PFAS在内的4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发布时间:2023-10-10 08:49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

近日,澳大利亚气候变化、能源、环境和水资源部(DCCEEW)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4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化学品管理标准草案。除必要用途豁免外,拟全面禁止全氟辛酸(PFOA)及其相关物质、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相关物质、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相关物质、五氯苯(PeCB)的进出口、制造及使用。

PFOA、PFOS和PFHxS广泛应用于不粘和防污产品、食品包装、消防泡沫和工业过程等,五氯苯则常用于灭火泡沫和杀虫剂制造的中间体。这些化学品属于《斯德哥尔摩公约》所列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如不加以合理管控,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或不可逆转的危害。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澳大利亚政府此前就将这些化学品列入“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登记册(IChEMS Register)附表7”开展意见征询。

新的风险管理规定,一旦列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标准登记册”附表7,意味着这些化学品在澳大利亚的进出口、制造或使用活动将被禁止。但在物品(产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出现的,或用于研究、处置,以及在禁令生效日期之前使用了这些化学品的物品(产品),则不适用于此禁令。

相关意见反馈截止至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