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公众研提意见,并于2025年12月1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 https://www.samr.gov.cn/),在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zfjcjs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
三、邮寄信函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的意见”字样。
附件:《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