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anweimingd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新旧条文对照表
3.关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