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检查员专业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hiyan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