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yj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邮编:100088),信封上请注明“《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