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行业公信力,我局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rkjcsgy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附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