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活动,统一产品碳足迹认证标识使用与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yprz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 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