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3-30 15:42     信息来源:认证监管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统一严格实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组织起草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enzhengjiand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 《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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