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规范资质认定评审条件及要求,提升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9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kjcsnsh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字样。
附件:1.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
2.《珠宝首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要求(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