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形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26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cjscjj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