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10-15 11:06     信息来源:信用监管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ongshixitongchu@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


附件:1.公司注册资本信息公示规定(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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