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8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50余家单位和个人提出的464条宝贵意见,主要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定位、电梯安全监管、行政许可、缺陷召回、法律责任等内容。经梳理汇总、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下一步,将继续按程序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工作。
感谢对市场监管总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