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0余家单位和个人提出的372条宝贵意见。主要涉及产品的范围、质量标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抽查、缺陷召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网络销售产品管理、质量基础设施等制度完善、法律责任调整以及有关定义完善等内容。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感谢对市场监管总局立法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