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1号修改单)于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6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分别收到意见65条、27条。经整理汇总、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第2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1号修改单)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推进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