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66家单位和个人提出的275条意见,其中有效意见177条。主要涉及涉企收费定义、利用行政权力收费、利用行业影响力收费、特定领域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收费的法律责任、转嫁收费的处理等多个条款。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逐条分析、认真研究,对合理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感谢对市场监管总局立法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