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开展本市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并提出了有关要求。
此次重点治理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确定被查公立医疗机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部队武警医院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主要针对投诉举报等途径反映的问题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重点针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及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
重点治理专项检查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开展,至2019年11月15日结束。各区价格检查部门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在对抽选重点检查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同时,安排辖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各区价格检查部门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要求开展辖区内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举报信息预警作用,加强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并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难点,总结经验成效,对于普遍性问题,以点带面、追本溯源,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提出整改建议,以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强化责任担当。对屡查屡犯、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