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9-22 09:30     信息来源:计量司

 

2016年第91

 

质检总局关于取消计量检定员

资格许可事项的公告

 

20166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要求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事项,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为落实国务院决定,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受理《计量检定员证》办证、补证、延期以及变更等事宜。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691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