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破除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歧视性条款、排他性限制等突出问题,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苏州市监发〔2026〕38号),将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融入政府采购流程,全力护航政府采购公平公正、规范高效运行。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深化部门联合联动,凝聚监管工作合力。打破部门监管壁垒,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立足各自职能优势,聚焦政府采购领域政策措施和采购文件,共同研究部署、共同制定标准、共同推进落实,实现政府采购行业监管与公平竞争审查监管无缝衔接,全面提升审查工作专业性、规范性、权威性。
二是细化完善规范标准,明确审查核心内容。坚持标准化、精细化、可操作原则,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财政局一起,进一步明确了审查主体和对象,细化了审查核心事项,规范了全流程审查规则,使各地各部门的审查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是嵌入政府采购平台,成为刚性必经流程。将公平竞争审查设定为政府采购必经环节,改变以往“重采购、轻审查、事后补救”的被动模式,构建“先审查、后采购”的闭环管控机制,从源头阻断违规采购文件进入采购环节,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关口前移、全程把控、全程留痕。
下一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与市财政局的协同联动,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政策措施和采购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源头管控、筑牢公平底线,全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