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2025年化学分析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8-20 14:35     信息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充分释放技能人才活力,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76号)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总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2025年化学分析检验员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为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总工会联合主办,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承办,其他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检验检测协会协办。竞赛秉持公益办赛原则,不向参赛机构收取任何费用,技能操作考核所需的专业仪器设备、实验耗材、标准化试验场地及配套办公用品等物资保障,由承办单位统一配备。

承办单位成立山东省化学分析检验人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和部署技能大赛各项赛事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协调及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竞赛项目

化学分析检验人员职业技能竞赛。

三、参赛对象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国家或省级资质认定(CMA)、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可择优推荐1名技术人员参赛。为充分调动行业人员参与积极性,扩大竞赛覆盖面,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奖项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报名参赛。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

(一)初赛。初赛采用百分制笔试形式,重点考查参赛选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检验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掌握情况,气相色谱仪基础理论、构造原理,及其在化工、食品、环境、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掌握程度。初赛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参赛选手在其所属机构所在市考点参加考试。竞赛组委会将依据笔试成绩遴选45名选手晋级决赛。

(二)决赛。决赛实行百分制,以实验室实际操作的方式开展考核。重点考查试剂规范处理、样品前处理、标准物质正确使用、气相色谱仪实操技能,以及检验原始数据的规范记录与科学处理等环节,全面检验选手的实践操作能力与专业素养。

(三)成绩评定。个人总成绩按照初赛、决赛成绩的不同权重综合计算。其中,初赛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比30%,决赛分析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比70%。

五、竞赛实施计划

(一)报名。各参加机构按照《报名说明》要求报送参赛选手信息(见附件1),报名截止至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初赛。初赛拟定于9月初举行,由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承办。参赛选手可在所属机构所在地就近参加初赛。初赛的具体时间、场地安排及注意事项,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决赛。决赛于9月下旬举行,在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场地安排及注意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单项奖。本次竞赛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1名,并视情评选若干优秀奖。其中,全省决赛综合成绩第一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颁发“山东省技术能手”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组织奖。对精心备赛、总体成绩表现突出的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办单位颁发优秀团体奖。

七、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昭

联系电话:0531-51792379

省总工会联系人:郭一博

联系电话:0531-51771622

2.承办单位

滨州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赵宁宁

联系电话:0543-8103798,18754308086     

滨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联系人:亓林敏

联系电话:0543-8610056,18765438008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