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2-12 14:29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

“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

检验检测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是推进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为总结交流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方法和成功经验,发挥优秀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现就开展“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涵盖检验检测行业各主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类型包括且不限于: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海关技术中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纤维检验局(院、所、中心)、第三方检验检测公司(国营、民营或外资)、各科研院所及高校实验室、企业实验室等。凡在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方面有显著成效的案例,均可纳入征集范围。

二、征集内容

案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具体方向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

(一)检验检测在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激发消费意愿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检验检测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解决“测不了、测不全、测不准”问题,促进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检验检测在促进产业生态圈建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方面的典型案例。

(四)检验检测在服务促进国际合作交流,主动参与合格评定领域全球治理方面的典型案例。

(五)检验检测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方面的典型案例。

(六)检验检测在服务市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方面的典型案例。

三、征集要求

(一)注重差别化。注意选取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检验检测促进相关行业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示范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案例。

(二)突出实效性。报送经济推动作用的案例以数据、成效为主;报送服务发展的案例以具体事例为主;报送检验检测领域技术创新案例以成果为主。

(三)围绕典型性。案例应具有示范作用,能够有效提升检验检测行业的影响力、公信力、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具备推广复制实操性。

(四)确保真实性。各单位报送的案例,严禁抄袭、造假。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由报送单位自行承担。

四、征集和评选安排

本次征集工作委托总局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承担材料收集和组织评选工作。

(一)征集时间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请将优秀案例电子材料报送至认研中心liux@ccai.org.cn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各省、区、市,兵团)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或“××(机构名称)检验检测优秀案例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认研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9层918室(联系人:刘曦,82262809,13439086659)。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及检验检测促进产业升级创新联合体高度重视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切实做好筛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各省份报送案例不少于2个,国家质检中心较多的省(区、市)可适当增加优秀案例数量。

(三)专家审核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政策支持

对优秀案例将分批分类向社会公布,进行宣传推广,并积极向各级政府、行业主管单位推介先进经验做法。


附件:检验检测促进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优秀案例(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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