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强化全程监管 “硬分离”彰显软实力 宜昌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检结合效能
  • 发布时间:2024-03-08 09:16     信息来源:食品协调司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食品抽检分离改革工作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紧扣食品抽检“高质量”目标定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全程管控,以“硬分离”彰显软实力,有效提升抽检质效,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宜昌市连续5年在全省食品安全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位列第一。

一、坚持统筹谋划,监督抽检工作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

宜昌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把监督抽检当作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以及精准管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举措。宜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学习《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制定相关措施。印发《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分离”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督抽检工作目标任务、抽检“分离模式”、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召开全市监督抽检工作业务培训和动员部署会,规范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推动监督抽检硬分离工作有效落实。

二、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规范

宜昌市坚持典型引路、摸索经验、全面实施的思路,选取不同类型单位,分别在当阳市、伍家岗区、秭归县3个县市区局开展“抽检分离”改革工作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市稳步推进“抽检分离”改革工作。目前,主要采取了三种模式:一是“内分离”模式。同一承检机构实行抽样和检验分离。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属于同一家承检机构,但是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是同一个人,做到抽样人员不检验,检验人员不抽样。二是“外分离”模式。对同一类食品的抽样和检验由不同机构承担。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分别属于不同机构,其中一家机构既可以是技术机构,也可以是专门抽样单位,负责抽样工作;另一家机构是检验机构,负责检验工作。三是“质分离”模式。抽样和检验工作分别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负责。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抽样工作,承检机构负责检验工作。“质分离”模式是实现“抽检分离”工作要求与“检管结合”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抽检分离”改革工作,抽检程序进一步规范,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为高标准做好监督抽检工作提供新的范式。

三、强化监检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质效进一步提升

宜昌在全市全面实施“抽检分离”工作,进一步提升抽检质量和监管效能。一是提升了抽样质量。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进行食品抽样,落实食品监督抽样由监管人员陪同,并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取证和记录产品溯源信息,从根本上做到抽样不检测、检测不抽样。二是提升了检测质量。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检验机构依据标准开展检验,及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数据,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三是提升了监管质量。抽检单位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检测信息推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立案查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循线深挖,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消除了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