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牢电梯安全底线 保障群众乘梯安全
  •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5     信息来源:山东省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山东省肥城市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目前已经使用登记电梯5100余台,近5年平均年增长率19.5%。随着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数量的增长,涉及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的投诉也呈增长趋势,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东省肥城市市场监管局以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扎实开展电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推动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压实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电梯安全员“日管控”、电梯安全总监“周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建立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并落实到人,帮助物业和维保单位更好掌控电梯安全状态和维护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乘梯安全。充分利用山东省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注册登录并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安全总监和安全员任命文件等上传至平台,目前全市413家电梯使用单位的企业端信息完备率达100%。对群众投诉反映较多、故障率较高的电梯,进行重点检查,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抓住重点,试行电梯维保单位“红黑榜”制度。牢牢抓住电梯维保单位这个关键节点,从加强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入手,建立电梯维保单位“红黑榜”制度。维保单位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对电梯创新实行“智慧维保”“按需维保”等五种情形将被列入“红榜”;维保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因违法行为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9种情形将被列入“黑榜”。通过定期公告公示、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扩大电梯“红黑榜”的影响力,倒逼电梯维保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多方共治,提高电梯安全监管效能。一方面,通过政策激励、试点示范、宣传引导等措施,激励电梯相关方积极投保,提高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发挥责任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积极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充分运用保险的市场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电梯安全社会治理。目前,全市41家电梯维保单位实现“无纸化”智慧维保,316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部纳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哨兵”作用,做好对闲置院落、停用设备的不定期巡查,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本体及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效防范电梯“漏登”“漏检”安全风险,推动电梯“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常态化。

四是局街(乡镇街道)共建,电梯安全进社区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局与镇街共建,市场监管所与社区共治”行动,主动对接镇街,与镇街、社区(网格)联合开展“电梯安全应急演练进社区”活动,组织电梯维保单位现场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为社区居民普及电梯安全基本知识。通过近距离观摩、了解电梯救援过程,增强群众的电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